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媳婦不是娶來利用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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媳婦不是娶來利用的!

  我和老公是06年年初認識,年底結婚的。與老公相識至今已三年。一年熱,二年冷,今年第三人成爲兩個同一屋檐下搭夥的最熟悉的陌生人。

  我是雙本科,憑自己的努力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,一份高薪,我出生在一個不算太有錢,但絕對不窮的知識分子家庭。我不喜歡在外面玩,下班回來看看書,看看電視,過着簡單的日子。我不太會打扮,長得不算好看,但也不難看。在別人的眼裏我很清高,其實只是我不太善於和人交往而已。在一個縣城裏,我的高學歷,高工資嚇退了一幫沒有自信的男人。同時,不善交往又不會打扮,不算漂亮的我也很難吸引本就稀缺的優秀的男子。於是我理所當然的成爲了剩女加白骨精。無數的夜晚,我形隻影孤,躲在自己的小屋裏,怕上街,怕看到成雙成對的男女。覺得很淒涼。

  2006年,我33歲了。別人介紹了一個長得很清秀的男人。但他對我總是若即若離,不冷不熱。我對他其實也沒有什麼感覺,和他相處覺得很累。這個時候,我從婚介網上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公。一眼就覺得他是個很安全的男人,和他相處我很放鬆,但並沒有什麼感覺。幾次想分手,但他對我對我百般呵護。這對於一個正處於人生的最低谷,心情鬱悶,渴望有人關愛的大齡未婚女子來說,無疑是個最大的安慰。再說經過一些時間的相處,也有了感情。我也覺得心很累了,想結束漂泊的日子了。再加上我和他之間存在着驚人的巧合,比如我們在兩個城市,但各自所住的小區名字竟然是一模一樣的,再有他家的傢俱和我家的有許多也是一模一樣的。還有兩個人用的印花牀單也是完全一樣的。我覺得這是上帝的召喚,命裏註定的,就和他在06年年底結婚了。

  像所有準備結婚的人一樣,我們倆忙忙碌碌地準備煩瑣的結婚事宜。剛認識他時,他說他有一房子可以結婚。真相是他父母是雙職工,但有三個兒子,他是老小。所以到他結婚時,父母已經沒有什麼積蓄了。所謂的婚房就是他父母所住的唯一的很舊的老房子,他父母就搬到他二兒子另一房子中。而他的工資也不是很高,只有我工資的三分之一。在房價高昂的今天,再買新房是不可能的。

  我們就把他父母的房子賣了40W(成爲以後所有的煩惱之源),我拿出10多萬,湊足了買新房的錢。裝修又花了15W,大部分也是我出的。我處處替他家省錢,結婚前我就給了我男友1W元讓他置辦婚禮。婚紗照只花了1000元(還包含了免費的婚紗、禮服和扎彩車的費用),沒有彩禮,沒有鑽戒,沒有蜜月旅遊。婚車也從朋友家借了輛20W的本田,草草了事。甚至連喜酒喜糖喜煙的2W元也是我出的。我在他父母家(也就是他二哥的房子)住了幾天,晚上住在僅有六平米的沒有電視的房中,度過我們的蜜月。白天老公上班,我幫年老的公婆洗完了他家所有的衣服、牀單、被套、甚至窗簾。我們買了輛小車,我讓給我老公開。我每天轉六回車。花三個小時在上班的路上。我並無怨言,認爲愛一個人就要爲他付出全部。金錢、勞動力、愛心。我公婆雖說窮,但連唯一的房子都賣了給我們做新房,也算民盡力了。#p#副標題#e#

  可是我婆婆在一天的傍晚,很嚴肅地找我談話,說女人嫁了男人後,一切要以男人爲主(但他家所有的事全是我婆婆作主,公公根本沒有任何發言權),所以我們買的新房只能寫我老公一個人的名字。但由於購房合同是我籤的,不可能寫成我老公的名字,此事就不了了之。

  爲了此事我非常鬱悶,但也忍下了。後來的一年太平無事,公婆待我很不錯。我又很天真,覺得借他二哥的房子也不是長久之計。07年,決定買房子讓我公婆安度晚年。我們結婚不久,只有2W元的積蓄,我賣掉了我的6W元股票(婚前財產),從孃家借了近20W,加上銀行貸款,負債39W,買了50多W的房子。又在婆婆的堅持下,買了和我們新房一樣檔次的傢俱,淋浴設備甚至比我們新房中的還要好。爲此,我們的經濟困難到極點,最後中介費就差500元都拿不出來。生活費也是我從同事借的。爲了省錢,我省不得請鐘點工打掃裝修好的房子,拖着剛剛作完手術一個月的病體打掃整整一天的房間。這是我最後悔的一件事。

  到了08年,我懷孕了,在公婆那裏(也就是我們幫他買的房子)中住了一段時間。我發覺情況突然變化了。我婆婆拼命地挑我的毛病。先說讓我母親伺候我月子,她這個做婆婆的絕對不來照顧。又說我做月子的時候反正不能同房,我老公都不要來看我了!說我父母在,要影響夫妻感情的。這點我終生不會原諒我那生了三個兒子,同爲女人的婆婆。

  更絕的就是當時我得了妊娠期的糖尿病,血糖很高,老公飯後陪着八個月身孕的我散步降血糖她也要干涉,說我老公作不得主,她再也不疼這個兒子了。

  我給他們買了房,不要他們出一分錢房租,她以一箇舊檯燈用了有感情爲由都不願意借我用。一個100元的電磁爐在他家閒置了多年,我拿回家用,一年後,她硬是要了回去。

  我婆婆最厲害的一招就是:以其他二個兒子沒有拿到房子爲由,讓我們再出14W貼給他們。我說你當時爲什麼不早說,一定要在你們住上新房,我懷孕8個月,身體很不好時候提出。她直接了當地說,我要是早提,婚事就不會成了。

  我終於明白,在她的眼裏,媳婦是用來騙的,我嫁入他家,生完兒子,他們住上了新房,我就沒有利用價值了,當然可以擺婆婆的架子了。各位網友可能會笑我腦殘,被婆婆騙成這樣。其實這些道理我不是不懂,但總是認爲其實婆媳關係不難處,只要以誠待人,對他們老人好點,在經濟上不要計較,平時多幹點家務活,嘴巴甜點。人心都是肉長的,怎麼會處不好呢。可現實證明一切並不是這樣。不知是我太天真,還是人心太惡,現實太殘酷無情。

  這些事情,每每想起,鬱悶地晚上無法入睡。向老公抱怨的多了,大大地影響了夫妻的感情再加上有了兒子瑣事很多的原因,現在好幾個月了,我們夫妻連手都沒碰一下了。但我現在也想通了。一個現代女性,不僅經濟上要獨立,感情上也不能依附任何人。我不想離婚,我有兒子,他是我現在唯一讓我開心感到幸福的對象。日子就這麼過下去吧。

  寫這些煩惱並不是想讓人同情安慰,只想談談我對婚姻和婆媳關係的看法。